关于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延长发行时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3-05-21
关于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延长发行时间的公告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保障基金持有人和潜在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基金
契约、招募说明书和发行公告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国农业银行等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协商,大成
债券投资基金的发行时间延长至 2003 年 6 月 10 日。
大成债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有: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代销机构的有
关营业网点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深圳、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咨询、认购。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