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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17 09:07:01 股吧网页版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3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17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更新)

(二0二三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06 年 8 月 29 日证监基金字【2006】178
号文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6 年 11 月 15 日正式生效。

根据自 2014 年 8 月 8 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04 号)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5 年 7 月 30
日起将基金名称变更为“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于 2015年 7 月 30 日发布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拟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 2023 年 4 月 22 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
业绩表现截止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如下:

更新章节 更新内容

重要提示 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
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人概况及主要人员情
况。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更新代销机构、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
师事务所信息。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更新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截止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更新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及历史走势
图,内容截止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更新本报告期内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5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67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68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69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87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107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109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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