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7-16 07:20:49 股吧网页版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16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
公告
为更好的服务投资者,经与托管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 2021 年
7 月 20 日起, 调整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
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 根据上述事项, 本公司相应修订《易方达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易方达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调整方案
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由小数点后 3 位变更为小
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二、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根据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事宜对《基金合同》的“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进行调整。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
本公司对《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 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 全文。 本公司将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
三、重要提示
此次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及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 属于《基金合同》 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基
金合同》 的事项,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 的
规定。
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将自 2021 年 7 月 20 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1-8088
网址: 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
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
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
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
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16 日
附件: 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一、 基金合同
章节 原文 修订
六、 基
金份额
的申购
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2.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
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基金份额净值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并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2.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四
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
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基
金份额净值可以适当延迟计算并公告。
十四、
基金资
产的估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
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
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含
第 3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
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
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
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