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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12-29
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5年1月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5年1月5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资源A份额(场内简称:资源A,基金代码:150100)、鹏华资源份额(场内简称:中证资源,基金代码:160620)。
三、折算频率
每年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鹏华资源A份额与鹏华资源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鹏华资源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鹏华资源A份额与鹏华资源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 的比例。对于鹏华资源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鹏华资源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12月31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鹏华资源份额分配给鹏华资源A份额持有人。鹏华资源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鹏华资源份额将按1份鹏华资源A份额获得新增鹏华资源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鹏华资源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鹏华资源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鹏华资源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鹏华资源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鹏华资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鹏华资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鹏华资源A份额和鹏华资源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鹏华资源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资源A份额的份额数,即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资源A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资源A份额的份额数。
因持有鹏华资源A份额而新增的场内鹏华资源份额的份额数为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资源A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资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资源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资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2)鹏华资源B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资源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即
(3)鹏华资源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资源份额的份额数等于定期折算前鹏华资源份额的份额数与新增的鹏华资源份额的份额数之和,即
鹏华资源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鹏华资源份额数为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资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资源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资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同上。
份额折算后场外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余额的处理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假设本基金成立后第2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为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鹏华资源份额当天折算前资产净值为8,659,000,000元。当天场外鹏华资源份额、场内鹏华资源份额、鹏华资源A份额、鹏华资源B份额的份额数分别为55亿份、10亿份、20亿份、20亿份。前一个会计年度末每份鹏华资源A份额资产净值为1.065元,且未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的对象为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资源A份额和鹏华资源份额,即20亿份和65亿份。
(1)鹏华资源A份额持有人
定期折算后持有的鹏华资源A份额为
,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资源份额的份额净值为
因持有鹏华资源A份额而新增的场内鹏华资源份额的份额数为
。
鹏华资源A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总共持有20亿份鹏华资源A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新增持有100,000,000份鹏华资源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
(2)鹏华资源份额持有人
鹏华资源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鹏华资源份额数为
,
鹏华资源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持有的鹏华资源份额为
。
鹏华资源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总共持有6,662,500,000份鹏华资源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
六、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5年1月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鹏华资源A、鹏华资源B交易正常。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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