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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7-2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2-07-27

华商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1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场外基金销售机构: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
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
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
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
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
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众
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场内基金销售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会员单
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下列会员单位已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
江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
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
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
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华安证券、华
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
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2
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
证券、首创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
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
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
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
名不分先后)。
重要提示
1.华商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44 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
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管理人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 “华商中证 500 份额”、“华商中证 500 A 份额”与“华
商中证 500 B 份额”。其中,华商中证 500 A 份额、华商中证 500 B 份额的基金份额
配比始终保持 4∶ 6 的比例不变。
5.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的,华商中证 500 A 份
额与华商中证 500 B 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交易的有关事
项将另行公告。
6.本基金自 2012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8 月 28 日,以同一个基金份额认购代
码在场内和场外同时募集,其中,场外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公开
发售;场内通过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公开发售。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但整个募集
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允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
的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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