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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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2-27
关于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
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以 2020 年 1 月 2 日为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
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
计年度外)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 2020 年 1 月 2 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食品 A 份额(基金代码:150198,基金场内简称:食品
A)、国泰食品份额(基金代码:160222,基金场内简称:国泰食品)。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在该日对食品 A 份额进行
约定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国泰食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也相应的进行调整。在基金份额折
算前与折算后,食品 A 份额和食品 B 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 1:1 的比例。
折算前的食品 A 份额持有人,以食品 A 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
本金 1.0000 元部分,获得新增国泰食品份额的份额分配。折算不改变食品 A 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食品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 1.0000 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场内国泰食品份额。
折算前的国泰食品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每 2 份国泰食品份额,按 1 份食品 A 份额
的份额分配,获得新增国泰食品份额。持有场外国泰食品份额的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国泰食品份额;持有场内国泰食品份额的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国泰食品份额。折算不改变国泰食品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折算不改变食品 B 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食品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
数量不变。
按照上述折算方法,可能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造成微小误差,视为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食品 A 份额
NUMA后 NUMA前
NAVA后 1.0000
NAV 后 NAV 前 - NAVA前 -1.0000
2
食品 A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增场内国泰食品份额的份额数为:
NUMA前 NAVA前 -1.0000
NAV 后
其中:
NUMA前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食品 A 份额的份额数
NUMA后: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食品 A 份额的份额数
NAVA前: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食品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A后: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食品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前: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国泰食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后: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国泰食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食品 A 份额折算新增的场内国泰食品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不足 1 份
的零碎份,按各个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 1 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
(2)食品 B 份额
每个会计年度的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食品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份额数。
(3)国泰食品份额
NAV 后 NAV 前 - NAVA前 -1.0000
2
折算后国泰食品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增国泰食品份额的份额数为:
NAV 前
NAV 后 NUM 前
NAV 后
其中:
NAV 前: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国泰食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后: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国泰食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UM 前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国泰食品份额的份额数
国泰食品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国泰食品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份),不足 1 份的零碎份,按各个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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