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中证工业4.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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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5-28
富国中证工业4.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5月12日证监许可【2015】889号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富国工业4.0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富国工业4.0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富国工业4.0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如在基金存续期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富国工业4.0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本基金可以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认购。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不含直销网点)认购(申购)本基金,单笔认购(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100元。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购(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0,000元,追加认购(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申购),认购(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元。
投资者通过场内销售机构认购(申购)本基金,单笔认购(申购)申请的最低份额为
50,000份。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认购(申购)的最低金额。本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各自的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基金管理人设定的上述单笔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投资者在场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业务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认购(申购)金额限制外,当场外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场外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第一部分前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富国中证工业4.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富国中证工业4.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富国中证工业4.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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