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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华夏磐晟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1-27

华夏磐晟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磐晟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简称 华夏磐晟定开混合( LOF)
场内简称 华夏磐晟
基金主代码 16032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5 月 31 日
基金上市交易日 2017 年 8 月 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磐晟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华夏磐晟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招募说
明书(更新)》
申购起始日 2018 年 11 月 30 日
赎回起始日 2018 年 11 月 30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华夏磐晟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以下简称“本基金”)采取在封闭
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模式运作。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 2018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3 日(含当日)。
投资人在开放期内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
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场内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为 1 的整数倍且不得低于 1,000.00 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的场外申购业务时,
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费);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场外申购业务
时,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00 元(含申购费)。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
规定。
对于场内申购及持有场内份额的数量限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定办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
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在申购本
基金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1.2%
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 -200 万元以下 0.8%
200 万元以上(含 200 万元) -500 万元以下 0.5%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 每笔 1,000.00 元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
方式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场内赎回时,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为 1 份或者其整数倍。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或
华夏财富办理场外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0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时或赎回后在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0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
部赎回。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场外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00 份基金份
额,赎回时或赎回后在场外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00 份的,在赎
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对于场内赎回及持有场内份额的数量限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定办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
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场外份额的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7 天以内 1.5%
7 天以上(含 7 天) -30 天以内 0.75%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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