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磐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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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2-14
华夏磐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磐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华夏磐晟混合(LOF)
场内简称 华夏磐晟
基金主代码 16032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5月31日
基金上市交易日 2017年8月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磐晟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申购起始日 2018年12月14日
赎回起始日 2018年12月14日
定期定额申购起始日 2018年12月14日
注:华夏磐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华夏磐晟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根据其基金合同约定条款转型而来。根据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有关转型公告,自正式转型日2018年12月14日起,华夏磐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赎等业务。二级市场交易不受转型影响。
2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华夏磐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开放日内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
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
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
回等业务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场内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为1的整数倍且不得低于1,000.0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的场外申购业务时,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场外申购业务时,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0元(含申购费)。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对于场内申购及持有场内份额的数量限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定办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1.2%
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200万元以下 0.8%
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500万元以下 0.5%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每笔1,000.00元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场内赎回时,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为1份或者其整数倍。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场外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场外赎回时,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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