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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3 09:06:41 股吧网页版
关于鹏华普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3


关于鹏华普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

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使鹏华普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更好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更科学合理地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5 年 5月 13 日起,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并修订基金合同、《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相应的条款,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本基金原约定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现拟变更为“中债综合全价(1 年以下)指数收益率”。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必要的修订。本次修订的内容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内容如下:

对基金合同“十八、基金的投资”之“(十)业绩比较基准”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1、普天债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修订为:

1、普天债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中债综合全价(1 年以下)指数
收益率”。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 2025 年 5 月 13 日起生效。

2 、 本 公 司 将 在 本 公 司 网 站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上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按规定相应更新。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13 日

附件: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基金合同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三、 (一)基金发起人 (一)基金发起人

基金 法定代表人:何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合同 (二)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

当事 法定代表人:何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十 (十)业绩比较基准 (十)业绩比较基准

八、 1、普天债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中证综 1、普天债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中债
基金 合债指数收益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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