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丰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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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08
鹏华丰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07 月 08 日
基金名称 鹏华丰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鹏华丰锐债券 LOF
场内简称 鹏华丰锐 LOF
基金主代码 160641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 年 07 月 0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鹏华丰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鹏华丰锐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
书”)
申购起始日 2025 年 07 月 09 日
赎回起始日 2025 年 07 月 09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5 年 07 月 09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5 年 07 月 09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5 年 07 月 09 日
注:鹏华丰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鹏华前海万科 REITs 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后转型而来,《鹏华丰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
2025 年 07 月 08 日起生效。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鹏华丰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自 2025 年 07 月 09 日
起(含当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申购金额限制及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2、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场外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场外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 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 万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与申购级差限制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人通过会员单位办理场内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元,同时申购金额必须是整数金额。
对于场内申购的数量限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
告。
5、基金管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1)场外申购费用
本基金场外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M(元) 申购费率
M<50 万 0.8%
50 万≤ M <250 万 0.4%
250 万≤ M <500 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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