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6-14
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二O一六年第一号)
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中国
证券监督委员会于2005年8月19日证监基金字【 2005】 143号文和2005年9月7日证
监基金字【 2005】 152号文批准发起设立。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5年11月16日
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拟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
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
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
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2016年5月16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
绩表现截止至2016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总经理: 陈戈
成立日期: 1999年4月13日
电话:( 021) 20361818
传真:( 021) 20361616
联系人: 范伟隽
注册资本: 1.8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截止于2016年5月16日):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77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7.775%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 27.775%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投资公司 16.675%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
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的重大决策和投资风险管理。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
运作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
管规则,防范和化解运作风险、合规与道德风险。
公司目前下设二十三个部门、三个分公司和二个子公司,分别是:权益投资
部、固定收益投资部、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研究部、 量化投资部、海
外权益投资部、权益专户投资部、养老金投资部、权益研究部、集中交易部、董
事会办公室、综合管理部、机构业务部、零售业务部、营销管理部、客户服务部、
电子商务部、战略与产品部、监察稽核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信息技术
部、运营部、北京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
限公司、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负责权益类基金产品的
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3
投资管理;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和非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
的债券部分(包括公司自有资金等)的投资管理;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负责一
对一、一对多等非公募固定收益类专户的投资管理;固定收益研究部:负责固定
收益类公募产品和非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的债券部分的研究管理等; 量化投资部
负责公司有关量化投资管理业务;海外权益投资部负责公司在中国境外(含香港)
的权益投资管理; 权益专户投资部:负责社保、保险、 QFII、一对一、一对多等
非公募权益类专户的投资管理;养老金投资部:负责养老金(企业年金、职业年
金、基本养老金、社保等)及类养老金专户等产品的投资管理;权益研究部:负
责行业研究、上市公司研究和宏观研究等;集中交易部:负责投资交易和风险控
制;董事会办公室: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工作职责,暂与综合管理部合署办公;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董事会日常事务、公司文秘管理、公司(内部)宣传、信
息调研、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机构业务部:负责年金、专户、社保以及共同基
金的机构客户营销工作;零售业务部:管理华东营销中心、华中营销中心、华南
营销中心( 广州分公司)、北方营销中心(北京分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