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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相关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1-11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相关基金合同的公告
由于中信标普全债、国债、企业债、银行间指数系列于2015年9月30日终止,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依据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债券投资基金、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变更。现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1、将“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来的“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25%”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5%”。
2、将“融通债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来的“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变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3、将“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来的“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25%”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5%”。
4、将“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来的“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30%”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30%”。
5、将“融通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来的“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20%”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8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
6、将“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来的“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20%”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
7、将“融通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来的“申万医药生物行业指数收益率8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20%”变更为“申万医药生物行业指
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
二、基金合同修订说明
基于上述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本公司将对相关基金合同中涉及业绩比较基准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一)对《融通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四)业绩比较基准”的内容修改为: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
沪深300指数选择中国A股市场中市值规模最大、流动性强和基本因素良好的300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股,充分反映了沪深A股市场的总体趋势,适合作为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能够较好的反映债券市场变动的全貌,适合作为本基金的债券投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有其它代表性更强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有更科学客观的权重比例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二)对《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基金合同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七、业绩比较基准”的内容修改为: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
沪深300指数选择中国A股市场中市值规模最大、流动性强和基本因素良好的300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股,充分反映了沪深A股市场的总体趋势,适合作为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能够较好的反映债券市场变动的全貌,适合作为本基金的债券投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三)对《融通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七、业绩比较基准”的内容修改为: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申万医药生物行业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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