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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7-10 09:06:21 股吧网页版
招商优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2023年7月10日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10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优质成长混合型基金(LOF)托管协议
招商优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优质成长混合型基金(LOF)托管协议
目 录

释 义...... 1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4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5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核查...... 6
四、基金财产保管...... 7
五、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10
六、交易安排...... 12
七、基金申购、赎回、分红的资金清算...... 13
八、基金资产估值、净值计算与核算...... 15
九、基金收益...... 19
十、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20
十一、基金的信息披露...... 21
十二、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22
十三、基金托管人报告...... 22
十四、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22
十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24
十六、禁止行为...... 25
十七、违约责任...... 26
十八、净值差错处理...... 28
十九、争议的处理和适用法律...... 30
二十、托管协议的效力...... 30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修改和终止...... 30
二十二、其他事项...... 30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优质成长混合型基金(LOF)托管协议
鉴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 公司, 拟募集招商优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鉴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商业银行 , 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基 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释 义

本基金托管协议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招商优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或本协议: 指《招商优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协议当事
人对其作出的补充和修订

基金合同: 指《招商优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
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招商优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招商优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及其更新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对原招募说明书进行的内容更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业务规则》: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流动性风险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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