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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03-1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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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周期类行业证券投
资基金、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
[重要提示]
1、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系列基金”)的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
基金字【 2003】 21号文批准。
2、本系列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系列基金的发起人和注册登记人为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
4、本系列基金自2003年3月21日至2003年4月23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以及
交通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夏证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证券”)和申银万国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的代销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公开发
售。其他具有代销资格和条件的机构如在发行期内完成准备工作,代销的开始时间
另行公告。
5、 本系列基金募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
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个人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的中国公民;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
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6、投资者欲认购本系列基金,须开立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
帐户。发行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以及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国泰君安证券、华夏证
券、联合证券和申银万国的各基金代销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帐户开户及认购手续。
7、投资者可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者仅限开立一个基金帐户。
8、本系列基金销售网点的投资者首次对单只行业类别基金的认购金额不得低
于500元,追加认购不设最低金额限制, 可以重复认购。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
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9、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
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
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即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
可以在基金成立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成交确认情况。
10、本公告仅对本系列基金发行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系列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3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3月1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
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 系 列 基金 的基 金契 约 、招 募 说 明 书及 本公 告将 同 时发 布 在 本 公司 网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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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xchf.com)、交通银行网站( http://www.bankcomm.com)、兴业银行
网站(http://www.cib.com.cn)、国泰君安证券网站(http://www.gtja.com)、华夏证券
网站( http://www.csc108.com)、联合证券网站(http://www.lhzq.com)、申银万国
网站(http://www.sywg.com.cn)、湘财证券网站(http://www.xcsc.com)和湘财圆网网
站()。
11、代销机构的具体代销网点位置详见各代销机构在地方媒体上刊登的业务公
告。
12、在发行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城市外,各代销机构可能适时增加部分
基金销售城市。具体城市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公告,
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本公司在发行期内还可能增加新的
代销机构,投资者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13、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010-88517979) 、 交通银行( 95559) 、
兴业银行( 0591-7839338)、国泰君安证券(021-962588, 8008206888)、华夏证
券(010-65186758)、联合证券 ( 961102或0755-25125666)或申银万国(021-962505)
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认购事宜。
14、本系列基金发起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行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 基金名称:湘财合丰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证
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3、 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4、 基金单位面值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5、 募集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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