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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2-0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华宝港股通恒生香港35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2-02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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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港股通恒生香港 35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华宝港股通恒生香港 35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以下简称“本基金”) 根据 2017
年 8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准予华宝港股通恒生香港 35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LOF)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543 号) 准予募集。
2、 本基金的基金类型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是契约型、上市开放式
( LOF)。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者。个人投资者指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
指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
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指
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
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5、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
本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直销柜台和
直销 e 网金、 中国银行、 招商银行、 浦发银行、 平安银行、 中信银行、 安信证券、 渤海证
券、 大同证券、 德邦证券、 第一创业、 东北证券、 东海证券、 东吴证券、 东兴证券、 方正证
券、 光大证券、 广发证券、 国都证券、 国金证券、 国泰君安、 国信证券、 华安证券、 华宝证
券、 华福证券、 华泰证券、 平安证券、 山西证券、 上海证券、 申万宏源、 申万宏源西部、 信
达证券、 兴业证券、 长城证券、 长江证券、 招商证券、 民族证券、 银河证券、 中投证券、 中
航证券、 中金公司、 中泰证券、 中信建投、 中信期货、 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山东)、 宏信
证券、 国联证券、 和讯信息、 众禄金融、 天天基金、 同花顺、 好买基金、 陆金所、 盈米财富、
肯特瑞、 蛋卷基金、 新兰德证券、蚂蚁(杭州)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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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尚未取得
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但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后, 代理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上市交易。
各类基金份额的发售机构、业务办理规则可能不尽相同,投资者在办理认购业务时应遵
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6、 持有建设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
卡、 广发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平安银行卡、交
通银行卡、上海农商行卡、温州银行卡、长沙银行卡、南京银行卡、金华银行卡、浙商银行
卡、天天盈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
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办理基金账户开立、 本基金
认购、资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各项业务。
7、若投资者欲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需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
放式基金账户。若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
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和指定的
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若投资者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其中,深圳证券账户是指投资
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
户(以下简称“深圳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募集期内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8、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
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
购的资金来源合法, 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 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 投资者在其他场外销售机构和直销 e 网金每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认购
费); 投资者在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 10 万元人民币(含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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