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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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5-29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0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1年10月9日证监许可[2011]1593号文核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由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中国证监会对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本基金为被动投资型指数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2年3月23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即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现已
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已变更为“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为:“162510”。
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5月26日,仅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同时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的信息,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6
二、释义......7
三、基金管理人......12
四、基金托管人......23
五、相关服务机构......27
六、基金的募集......59
七、基金的历史沿革......60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61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62
十、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73
十一、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登记等其他相关业务......74
十二、基金的投资......76
十三、基金的业绩......87
十四、基金的财产......88
十五、基金资产的估值......89
十六、基金的收益分配......94
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95
十八、基金的会计与审计......97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98
二十、风险揭示......104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07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10
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25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37
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139
二十六、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42
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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