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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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8-06
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原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2】号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
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 2011 年 4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1】 603 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合
同于 2011 年 6 月 24 日正式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 5
年期届满即 2016 年 6 月 24 日,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自动转换
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基金名称变更为“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LOF) ” 。 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6 年 6 月 25 日办理完毕运作期届满转换有关工
作, 自 2016 年 6 月 25 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 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LOF) ” 。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
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经基金份额分
级后,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5 年内,利鑫 A 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
基金份额; 利鑫 B 为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因整体
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
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
特有的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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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的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6 月 24 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截止日为 2016 年 3 月 31 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目 录
一、绪 言 ......................................................... 1
二、释 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7
四、基金托管人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3
六、基金份额的分级 ............................................... 36
七、基金的募集 ................................................... 41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42
九、利鑫 A 的基金份额折算 ......................................... 43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45
十一、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61
十二、五年期届满基金的转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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