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北京万银财富投资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3-06-03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北京万银财富投资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北京万银财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万银财富”)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 2013 年 6 月 3 日起万银财富开始代理本公司旗下
基金的销售业务,并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
投资者可在万银财富指定销售渠道办理如下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如有
变化请以万银财富公告为准)
一、新增代销及开通过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630001)
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630002)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A 类 630003; B 类 630103)
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630005)
华商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630006)
华商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A 类 630007; B 类 630107)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630008)
华商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A 类 630009; C 类 630109)
华商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630010)
华商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630011)
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型基金(基金代码: A 类 630012; B 类 630112)
华商大盘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630015)
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630016)
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1、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万银财富提交申请,约
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万银财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
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投资者可与万银财富自行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基金最低扣
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如有调整,请以万银财富公告为准)。
3、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
4、投资者可与万银财富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万银财富的相关规定。
5、投资者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请遵循万银财富
的有关规定。
三、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使用基金范围
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630001)
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630002)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A 类 630003; B 类 630103, A 类和 B 类之
间不能互相转换)
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630005)
华商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630006)
华商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A 类 630007; B 类 630107, A 类和 B 类之
间不能互相转换)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630008)
华商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A 类 630009; C 类 630109, A 类和 C 类之
间不能互相转换)
华商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630010)
华商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630011)
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型基金(基金代码: A 类 630012; B 类 630112, A 类和 B 类之间不
能互相转换)
华商大盘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630015)
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630016)
四、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本公司旗下基金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
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
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拟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入的基
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
转换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