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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8-02 08:02:02 股吧网页版
关于九泰锐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十次受限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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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九泰锐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
十次受限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1 年 8 月 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九泰锐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九泰锐益定增混合(场内简称:九泰锐益)
基金主代码 1681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前五年内, 场内
份额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可上市交易; 场外
份额每6个月定期开放一次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采取部分确认的方式确保申
购、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的总份额基本保持不变。 基
金合同生效后第五个年度对日起, 本基金转为上市
开放式基金(LOF) ,并更名为九泰锐益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接受场内、场外申购与
赎回等业务,并继续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8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九泰锐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 《九泰锐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8 月 4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8 月 4 日
注:本基金申购结束日、赎回结束日均为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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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原则和申请的确认
2.1 申购与赎回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前五年内, 场内份额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但可上市交易。场外份额每6个月定期开放一次申购、赎回业务, 此开放期
为受限开放期,共包含五个受限开放日。受限开放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每6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五个工作日,受限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均为受
限开放日。
2021 年 8 月 4 日至 2021 年 8 月 6 日、 2021 年 8 月 9 日至 2021 年 8 月
10 日为本基金第十个受限开放期。
投资者在受限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
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
回时除外。
2.2 申购与赎回的办理原则
(1) “未知价” 原则, 场外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
申请。
(3) 当日的场外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15:00以前申请撤销。
(4) 场外份额受限开放出现部分确认的情况时,遵循“按比例确认原
则”,即每个受限开放日均按照“有效申购扣费后预成交份额数量”与“有
效赎回申请份额数量” 比例,对申购和赎回进行确认; 在每个受限开放日
结束后,本基金需保持基金总份额基本不变。
2.3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在受限开放日,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需遵循如下规定:
(1)“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数量”大于“有效申购扣费后预成交份额数
量”,则对申购的有效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同时将按照“赎回申请份额”和
“有效申购扣费后预成交份额”基本相等的原则对所有有效的赎回申请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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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进行部分确认。
(2)“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数量”小于“有效申购扣费后预成交份额数
量”,则对赎回的有效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同时将按照“赎回申请份额”和
“有效申购扣费后预成交份额”基本相等的原则对所有有效的申购申请份
额进行部分确认。
(3)“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数量”等于“受限开放日有效申购扣费后预
成交份额数量”,则对申购和赎回的有效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
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包括
该日) 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
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在本次受限
开放期内, 若T日的赎回申请未被确认或未被全部确认, 且T+2日仍为受限
开放日, 则投资者可于T+2日再次提交对应份额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申请
的确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上公告。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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