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关于增加浙商证券为代销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办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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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05-26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浙商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办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浙商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 2011 年 5 月 27 日起,浙商证券开始
代理本公司旗下的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1815,以下
简称“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代码:A 类:180025;C 类:180026,以下简称“银华信用双利债券”以及银华永
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28)的销售业务,并同时开通银华优
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1)、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180002)、银华-道琼斯 88 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3)、银华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A 级代码:180008;B 级代码:180009,以下简称“银华货币”)、银
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0)、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2)、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3001)、
银华领先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3,以下简称“银华领先策略
股票”)、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5)、银华核心价值优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01)、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8)、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
161810)、银华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1811)、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812)、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代码:180020)、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银华信用双利债券的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浙商证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 300 元,具体办
理细则详见浙商证券网站。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一、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6/7
联系人:谢项辉
电话:0571-87901053
传真:0571-87901913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7777
网址:www.stocke.com.cn
二、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www.yhfund.com.cn
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2、银华领先策略股票基金自2010年2月1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单笔10万元
以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此期间,银华领先策略股票基金正常办理赎回、转换转
出及单笔10万元(含)以下的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该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转换转
入及单笔10万元以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详情请见本公司于
2010年2月1日在三大证券报及公司网站刊登的《关于银华领先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3、银华货币基金自2011年1月18日起,对银华货币A级基金份额的大额申购业务
(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进行限制,即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银华
货币A级基金的金额不超过50万元;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单笔申购银华货币A级基金的
金额超过50万元,银华货币A级基金将确认该笔申购失败;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多笔累
计申购银华货币A级基金的金额超过50万元,银华货币A级基金将按申购金额大小排
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5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确认失败。本公司自
2011年1月18日起(含2011年1月18日)对银华货币B级基金份额暂停申购(含定期定
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1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公司网
站刊登的《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
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银华货币A级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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