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4-04-2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1季度报告 [下载原文]

公告日期:2014-04-22

鹏华行业成长混合2014年第1季度报告

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1季度报告

2014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4月22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4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行业成长混合 基金主代码 206001 交易代码 2060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2年5月24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56,907,958.54份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1)一级资产配置:本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在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政策变动以及市场走势等因素的前提下及时调整基金财产中股票、债券和现金的配置比例。
(2)股票投资:在基金一级资产配置中股票的投资比例确定之后,本基金通过两次优化配置最终完成投资组合的构建。
(3)债券投资: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包括可转债)。本基金将在对利率走势和债券发行人基本面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利率变化对不同债券品种的影响、收益率水平、信用风险的大小、流动性好坏等因素,建立由不同类型、不同期限债券品种构成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中信标普A股综合指数涨跌幅×80%+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涨跌幅×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本基金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积极成长型基金,高于指数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纯债券基金和国债。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4年1月1日 - 2014年3月31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3,536,348.61 2.本期利润 -17,946,912.40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85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16,150,543.31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10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净值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4.17% 1.07% -2.46% 0.97% -1.71% 0.10%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信标普A股综合指数涨跌幅×80%+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涨跌幅×20%。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INCLUDEPICTURE "http://172.18.220.119:8083/XBRL/temp/CN_50060000_206001_FB030010_20140003_1.jpg" \* MERGEFORMAT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2年5月24日生效。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管理人报告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彭建辉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3月16日 - 6 彭建辉先生,国籍中国,工学博士,6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职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部研究员,从事行业研究工作;2011年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投资工作,历任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3年3月起担任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
[点此查看完整公告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