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鸿利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1-21
宝盈鸿利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宝盈鸿利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2年8月9日证监基金字2002[53]号文批准公开发售。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2年10月8日正式生效。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7月9日,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名称,修改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收益分配方式等,以及根据《基金法》和《运作办法》对其他部分条款按照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的修改。2015年7月10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宝盈鸿利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生效,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宝盈鸿利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重要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可以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人为中小微、非上市企业,存在着公司治理结构相对薄弱、企业经营风险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不足等特点。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将存在违约风险和流动性不足的风险,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基金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10月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年9月30日。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的投资组合
报告和业绩表现进行了复核确认。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路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501
成立时间:2001年5月18日
法定代表人:李文众
总经理:张啸川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0层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电话:075583276688
传真:075583515599
联系人:张志刚
2、基金管理人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
本基金管理人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9号文批准发起设立,现有股东包括中铁信托有
限责任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其中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75%的
股权,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持有25%的股权。
公司设置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试行)、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试行)、风险管理委员会、信息技术治理委员会和产品委员会,并设置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一部、固定收益二部、专户投资部、量化投资部、海外投资部、研究部、创新业务部、风险管理部、集中交易部、产品规划部、渠道业务部、机构业务部、市场营销部、互联网金融部、基金运营部、信息技术部、监察稽核部、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办公室等21个部室及北京办事处、上海办事处。(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董事会
李文众先生,董事长,1959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师。1978年12月至1985年5月在中国人
民银行成都市支行解放中路办事处工作;1985年6月至1997年12月在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信
托投资公司任职,先后担任委托代理部、证券管理部经理;1997年12月至2002年11月成都
工商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职,历任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2年11月至今在中铁信托
有限责任公司任……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