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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5-2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宝盈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5-28

宝盈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
重要提示
宝盈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鸿飞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依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3月31日证监许可[2008]392号文核准的鸿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鸿飞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08年4月15日起,由《鸿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2014年8月8日正式实施的证监会令第104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8月5日发布《关于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将本基金类型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变更为“宝盈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应基金简称变更为“宝盈资源优选混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4月1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3月31日。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对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的投资组合报告和业绩表现进行了复核确认。
目录
一、绪言......5
二、释义......6
三、基金管理人......10
四、基金托管人......25
五、相关服务机构......28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41
七、基金的存续......43
八、基金的集中申购......44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48
十、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基金份额转换、冻结与质押......56
十一、基金的投资......60
十二、基金的业绩......76
十三、基金的财产......77
十四、基金资产估值......78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84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86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88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89
十九、风险揭示......93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95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98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2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21
二十四、其它应披露事项......124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其查阅方式......126
二十六、备查文件......127
一、绪言
《宝盈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宝盈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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