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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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8-27
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5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本系列基金的募集申请于2003年4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2号文批
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系列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系列基金的价值和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系列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本系列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系列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中所列示基金业绩为基金过往业绩,其不预示基金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2014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进
行了部分更新。本基金基金合同暂未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7月15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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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目录
一、绪言3
二、释义4
三、基金管理人7
四、基金托管人14
五、相关服务机构18
六、基金的募集36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37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7
九、基金转换42
十、基金的投资51
十一、基金业绩66
十二、基金财产71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72
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76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78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82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83
十八、风险揭示86
十九、系列基金终止与清算88
二十、基金的新增、合并、终止与清算89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90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03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09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111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12
二十六、备查文件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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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等有
关法规及《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系列基金”
或“本系列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
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
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本系列基金《基金合同》编写,经基金托管人审核,并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人取得依《基
金合同》所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
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
《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
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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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招募说明书》:指《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对《招募说
明书》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基金合同》:指《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
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指《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
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销售代理协议》:指《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及对该协议
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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