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基金:关于所持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原文
公告日期:2011-05-24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 号文)的相关规定,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1年5月23日起,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小盘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及诺安主题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中百集团(股票代码:000759)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2011年5月23日,本公司计算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核算导致的基金资产净值调整幅度分别为: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0.04%、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0.30%、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17%、诺安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0.30%、诺安中小盘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0.11%、诺安主题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0.12%。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点此查看完整公告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