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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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6-11
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5年第1期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诺安稳健回报混合
基金主代码000714
基金管理人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诺安稳健回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
金额及原因说明
暂停申购起始日2015年6月11日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2015年6月11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
始日2015年6月11日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
及定期定额投资的原
因说明
为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保
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于2015年6月11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
及其他业务仍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
间,另行公告。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投资者在2015年6月10日15:00以
后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的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申请,将不予确认,无法确认的款项将退
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3)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4)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免长途话费),或至本公司网站www.
lion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
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年第1期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9年8月28
日证监基金字【2009】864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9年10月27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全面认
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于申购本
基金的意愿、时
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
者作出投资决策
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系统性风险、上市公司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管
理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跟踪误差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指数基金,可获取资本市场平均收益率,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债券型基金和
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以一元初始面值募集基金份额,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
投资有可能出现
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新基金业
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
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本基金合同
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4月2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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