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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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1-10
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4 年第 1 期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2012 年 10 月 11 日证监许可【2012】1346 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11 月 29 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合同》 等,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
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风险、证券市场风险、开放式基金共同风险等。
(四)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
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
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4 年第 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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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4 年
5 月 29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4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13 号兴业银行大厦 19—20 层
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设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9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32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电话:0755-83026688
传真:0755-83026677
联系人:王嘉
股权结构:
股东单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6000 40%
深圳市捷隆投资有限公司 6000 40%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 20%
合 计 15000 100%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14 年 5 月 29 日, 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三十三只开放式基金: 诺安平衡证券投资
基金、 诺安货币市场基金、 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
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中小盘精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 上
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4 年第 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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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油气
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诺安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泰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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