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兴业标普香港上市中国中小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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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5-18
华宝兴业标普香港上市中国中小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重要提示
1、华宝兴业标普香港上市中国中小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6年3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宝兴业标普香港上市中国中小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626号)注册募集。
2、本基金的基金类型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是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5、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
本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直销柜台和直销e 网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尚未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但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后,代理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上市交易。
各销售机构认购业务办理规则可能不尽相同,投资者在办理认购业务时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6、本基金可根据中国证监会、外管局核准的境外投资额度(美元额度需折算为人民币)设定基金募集上限。
7、持有建设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卡、 广发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平安银行卡、交通银行卡、上海农商行卡、温州银行卡、长沙银行卡、南京银行卡、金华银行卡、浙商银行卡、天天盈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办理基金账户开立、本基金人民币份额认购、资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各项业务。
8、若投资者欲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需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若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若投资者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其中,上海证券账户是指投资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上海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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