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兴业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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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2-08
华宝兴业标普中国 A 股红利机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宝兴业标普中国 A 股红利机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简称 华宝兴业标普中国 A 股红利机会指数 (LOF)(场内简称“红利基金”
)
基金主代码 50102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 华宝兴业标普中国 A 股红利机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 、 《 华
宝兴业标普中国 A 股红利机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招募说明书》 及有关规
定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2 月 13 日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2 月 13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7 年 2 月 13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场内业务的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
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
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其他场外销售机构和直销 e 网金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 元人
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 万元人民币(含申
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每笔 1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有认购本基金
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场
外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场外销售机构的业务
规定为准。
投资者通过场内销售机构申购时,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且申购
申请的金额必须为 1 元的整数倍。
其他销售机构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柜台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柜台最低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采取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
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表如下,场内申购费率与场外
申购费率相同。
申购金额( 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00%
100 万元≤M<200 万元 0.60%
M≥200 万元 按笔收取, 1000 元/笔
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登记费等各项费用。
本公司直销 e 网金申购费率优惠详见公司网站。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单笔赎回份
额不得低于 100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某一销售机构的某一交易
账户内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Y) 赎回费率
Y<6 个月 0.50%
6 个月≤Y<1 年 0.25%
Y≥1 年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1)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场外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本公司直销 e 网金(目前华宝兴业直销 e 网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
用于建设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卡、易宝支
付、天天盈账户)及官方微信。
代销机构:本次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长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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