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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5-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东吴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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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园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东吴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由东
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
1668 号文注册。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
(试行)》(证监会公告〔2020〕54 号)(“《基础设施基金指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75 号)、《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04 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58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
行)》(上证发〔2021〕9 号)(“《业务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
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发售业务(试行)》
(上证发〔2021〕11 号)(“《发售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
式基金业务指引(2019 年修订)》(上证发〔2019〕12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
(“证券业协会”)颁布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网下投资者管理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基金发
售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发售。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售中投资者认购和缴款等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1、本基金通过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战略配售”)、向符合条件的网
下投资者询价发售(“网下发售”)及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公众发售”)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售,发售方式包括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交所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交所会员单位(“场内证券经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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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基金管理人及其委托的场外基金销售机构进行发售。
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公众发售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组织。网下发售通过上交
所“REITs 询价与认购系统”实施,网址为:https://iitp.uap.sse.com.cn/otcreits/;
公众发售通过上交所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人及其委托的场外基金销售机
构实施。
2、询价结束后,基金管理人根据《东吴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
施证券投资基金询价公告》(“《询价公告》”)规定的规则,剔除了不符合要
求的投资者报价。
3、基金管理人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基金认购价格为 3.880 元/份。网下投
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拟认购价格不低于 3.880 元/份,且未超过询价区间上限即
为有效报价投资者。
本基金认购价格不高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1 年 5 月 31 日(T 日,即本基
金发售期首日)至 2021 年 6 月 2 日(T+2 日)网下认购和缴款,网下认购具体
时间为发售期中每日(9:00-15:00)。公众投资者可按此价格在 2021 年 5 月 31
日(T 日)至 2021 年 6 月 2 日(T+2 日)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认
购本基金,东吴基金直销柜台认购截止时间为 17:00,场外其余销售机构截止时
间以其规定为准;场内认购截止时间为 15:00。
4、战略配售:本基金初始战略配售发售份额为 5.40 亿份,占发售份额数量
的 60.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将于 2021 年 6 月 1 日(T+1 日)15:00
前汇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5、限售期安排:网下发售及公众发售部分的基金份额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
安排,战略投资者认购基金的限售期安排详见“三、(二)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
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6、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安排详见“二、(九)认购费用”。
7、基金管理人在网下及公众发售结束后,根据战略投资者缴款、网下发售
及公众发售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和公众发售
数量进行调整。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二、(四)本次发售回拨机制”。
8、本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认购,未参与认购
或未足额参与认购者,以及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及相应认购费用的,将被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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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基金管理人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重要提示
1、东吴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由东吴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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