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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13 19:41:21 股吧网页版
汇添富上海地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4

汇添富上海地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汇添富上海地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指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业务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发售业务(试行)》(以下简称“《发售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指引(2019 年 修订)》,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基金发售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发售。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担任本基金财务顾问。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售中投资者认购和缴款等方面内容:

1、本基金将通过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发售(以下简称“网下发售”)及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以下简称“公众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售。

本次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及公众发售由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负责组织。战略配售通过基金管理人实施;网下发售通过上交所的“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实施;公众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交所会员单位(以下简称“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人及其委托的场外基金销售机构实施。

2、询价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根据《汇添富上海地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以下简称“《询价公告》”)规定的规则,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

3、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基金认购价格为2.724元/份。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拟认购价格不低于认购价格,且未超过询价区间上限即为有效报价投资者。

本基金认购价格不高于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请按认购价格在2025年3月17日(T日,即本基金募集期首日)至2025年3月18日(L日,即本基金募集期结束日)进行网下认购和缴款,网下认购具体时间为募集期中的每个交易日的9:00-15:00,认购资金缴款于2025年3月18日(L日)17:00前汇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公众投资者按认购价格在2025年3月17日(T日)至2025年3月18日(L日,预计)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场内15:00认购截止,场外认购时间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如公众部分提前结束募集,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4、战略配售:本基金初始战略配售发售份额为35,000万份,占发售份额数量的7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应于2025年3月18日(L日)17:00前汇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5、限售期安排:公众发售部分的基金份额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网下询价阶段,剔除无效报价后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拟认购份额数量总和为网下初始发售份额数量的180.74倍,超过网下初始发售份额数量的100倍(不含),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可交易的份额为其全部获配份额。

基金管理人将在《汇添富上海地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本次网下配售对象获配份额及可交易份额情况。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网下投资者应严格遵守已作出的承诺,如违反,监管机构有权采取措施。
战略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的限售期安排详见“三、战略配售情况(二)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6、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安排详见“二、本次发售的基本情况(十)认购费用”。

7、基金管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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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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