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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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2-19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2021 年 02 月 03 日
报告送出日:2021 年 02 月 19 日
§1重要提示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304 号《关于核准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于
2013 年 6 月 14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为顺应市场环境变化,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终止《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事项。
根据基金管理人 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告的《关于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浦银安盛季季添利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0 年 12
月 29 日,自 2020 年 12 月 30 日进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于 2020年 12 月 30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12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6 月 14 日
报告期末(2020 年 12 月
39,203,414.77 份
29 日)基金份额总额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债券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债券
称 A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 519123 519124
码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
29,593,935.30 份 9,609,479.47 份
的份额总额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过业绩比较
投资目标
基准的收益水平。
本基金一方面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的资产
配置、久期管理、类属配置进行动态管理,寻找各
类资产的潜在良好投资机会,一方面在个券选择上
投资策略 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通过流动性考察和信用分析
策略进行筛选。整体投资通过对风险的严格控制,
运用多种积极的资产管理增值策略,实现投资目
标。
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
业绩比较基准
率(税后)*1.1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
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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