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集中申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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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9-15
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集中申购公告
重要提示
1、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金鑫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金鑫基金”)转型而成。依据金鑫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金鑫基金由封
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
金合同,并更名为“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4年9月15日起,《国泰金鑫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金鑫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基金
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自2014年9月22日至2014年10月17日开放集中申购,期间不开放赎回,
称为“集中申购期”。
5、本基金集中申购期销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集中申购申报价格为1.00元。基金场内集中申购代码为“521606”,场外集
中申购代码为“519606”。
7、投资人办理场内集中申购的场所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投资人需使用上海证券账
户办理场内集中申购业务。投资人办理场外集中申购的场所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其
他销售机构,投资人需使用开放式基金账户办理场外集中申购业务。
8、投资人办理场内集中申购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上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人民币
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如投资人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人在进
行集中申购前至少1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如投资人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如投资
-1-
人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场内集中申购业务的证券公司,还需要指定交
易或转指定交易到可办理本基金场内集中申购业务的证券公司。
9、投资人办理场外集中申购时,需具有开放式基金账户。其中:已通过场外销售机构
办理过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或注册确认手续的投资人,可直接办理本基金场外集中申购业
务;已有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人,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以其上海证券账户申请注册开放式基
金账户;尚无上海证券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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