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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3-2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华夏保证金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3-20


华夏保证金理财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5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华夏保证金理财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1月11日证监许可[2013]30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2月4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每百万份基金净收益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和债券基金。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T日申购份额T+1日可赎回,T日赎回资金T日可用于证券交易,T+1日可提取。但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及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本基金每日将设定可接受的净申购、累计申购、净赎回及累计赎回申请上限,以及单一账户每日净申购、累计申购、净赎回及累计赎回申请上限,也可对单笔申购、单笔赎回设定额度上限,对于超出设定额度上限的申购、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有权予以拒绝。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及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导致流动性管理不善而引起交收违约,导致申购赎回业务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停止的,造成的投资者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销售机构的委托,按照约定代其向基金投资者收取增值服务费,并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行为即表明其认可已与销售机构签署相关增值服务协议,并接受相关费率安排及由基金管理人代理收取增值服务费的方式。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2月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1
二、释义......1
三、基金管理人......5
四、基金托管人......12
五、相关服务机构......17
六、基金份额的类别设置......33
七、基金的募集......34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35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5
十、基金的投资......41
十一、基金的业绩......50
十二、基金的财产......50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51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4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55
十六、代理收取增值服务费......58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58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59
十九、风险揭示......63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66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68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81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91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93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93
二十六、备查文件......93
一、绪言
《华夏保证金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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