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2-05
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1】号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252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本基
金为债券型契约开放式基金。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08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252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基金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者,应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
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
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
在投资者
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的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2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至
201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复核了本
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邮政编码200120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3号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2003年5月9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烨
电话021-61009999
传真021-61009800
联系人魏明东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
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350万元49%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5149.5万元34.33%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500.5万元16.67%
总计15000万元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成员情况
董事会成员
姓名职务性别简历
叶烨董事长男
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中南财经大学工业经济
专业研究生毕业,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15年6
月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长信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职君安证券
有限公司石家庄营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裁,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总经理、资
产委托管理部总监,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长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泽柱董事男
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曾任湖北省松滋县老城
公社党委副书记、书记,松滋县检察院检察长,松
滋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巴东县政府县
长、县委副书记,荆州地区(荆沙市)计委主任、党
组副书记,荆沙市副市长,荆州市委常委、副市
长、市行政学院院长,荆门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市行政学院院长,荆门高新技术开发区党委第一
书记,湖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湖北省政府台
湾事务办公室主任,湖北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
记,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
记,湖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陈谋亮董事男
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工商管理博士,高级经济
师,高级商务谈判师。现任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总裁。曾任湖北省委组织部“第三梯队干
部班”干部,中国第二汽车制造厂干部,湖北经
济学院讲师、特聘教授,扬子石化化工厂保密办
主任、集团总裁办、股改办、宣传部、企管处管理
干部、集团法律顾问,中石化/扬子石化与德国巴
斯夫合资特大型一体化石化项目中方谈判代
表,交大南洋部门经理兼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海欣集团董事会秘书处主任、战略投资部总监、
总裁助理、副总裁。
邹继新董事男
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大学……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