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7-2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一、新增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
根据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基金”)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 2018 年 7 月 24 日起通过银河证
券的销售网点或基金电子交易平台接受所有投资者办理东吴基金旗下管理的部分证券投资
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具体包括: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东吴配置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82003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全天 24 小时接受委托,每个交易日 15: 00 以后的委托将会在
下一个交易日处理。
二、开通东吴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东吴基金决定自 2018 年 7 月 24 日起开通以下基金在
银河证券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包括: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东吴配置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82003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银河证券提交申请,
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银河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
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适用投资者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
资基金的合法投资者。
(二)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通过银河证券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三)办理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在银河证券直接开户便可进行东吴基金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
2.已开立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在银河证券的交易系
统通过账户登记后,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四)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五)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银河证券约定每期固定扣款(申购)金额,基金每期定投申购金额最低下
限为人民币 100 元,不设金额级差。具体以代销机构规定为准。
三、 开通东吴基金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东吴基金将同时在银河证券开通以下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包括: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东吴配置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82003
(一)、基金转换业务适用投资者范围
已持有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产品的投资者。
(二)、基金转换受理时间
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
暂停转换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时间相同。
(三)、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
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2、基金转换只能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同一注册登记人登记存管的、同一基金账户
下的基金份额,并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
入基金的销售;
3、拟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4、目前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进行基金转换,而不能将前端收费基金份额转换为后
端收费基金份额,或将后端收费基金份额转换为前端收费基金份额。如今后本公司开通后
端收费模式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转换业务规则以相关公告内容为准;
5、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
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 100 份。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和转出基金最
低赎回数额限制。
6、对于基金分红时,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该次分红权益,权益
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该次分红权益;
7、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
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8、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先确认的认购或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
换时先转换;
9、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的 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
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
不予以顺延;
10、转入基金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与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无关;
11、投资者在T日办理的基金转换申请,基金注册登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
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和
银河证券官网查询成交情况;
12、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13、本公司将根据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具体情况对本业务规则进行补充和
调整。
(四)、基金转换费及份额计算方法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
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转换公式如下:
1)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此处的T日指基金转换申请日,下同)
2)转出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注: 转出赎回费的 至少 25% 将归入转出方基金的基金财产,具体计入比例详见
基金合同)
3)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赎回费
4)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入金额×申购补差费率/( 1+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净额=转入金额-申购补差费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净额=转入金额
5)转入份额=转入净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均以转出金额为确定依据。
2、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转换费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的误差在转出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申购补差费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资产中列支。
3、对于实行级差申购费率(不同申购金额对应不同申购费率)的基金,以转入总金额对
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计算申购补差费用;如转入总金额对应转出基
金申购费或转入基金申购费为固定费用时,申购补差费用视为 0。
4、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规定费率执行,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发生的基金转换业务,按照
本公司最新公告的相关费率计算基金转换费用。
(五)、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当
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算;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笔转出;
5、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
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 基金合同》 、 《 招募说明书》 已载
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至
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四、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
下,调整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但最迟应于新收费办法开始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
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888
公司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2)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 400-821-0588(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 www.scfund.com.cn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前认真阅读我司旗下基金的《 基金合同》 和
《 招募说明书》 。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23 日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