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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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2-03
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5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08年10月31日证监许可【2008】1251号文核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12月23日开始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开放式债券型基金,为较低风险、较低收益的产品类型,其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2月2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1
第二部分释义......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7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17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21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43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44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5
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56
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57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业绩......70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财产......74
第十三部分基金资产估值......76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83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85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88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89
第十八部分风险揭示......93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96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摘要......98
第二十一部分托管协议摘要......115
第二十二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32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35
第二十四部分备查文件......136
第一部分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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