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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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26
关于《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对外披露了《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生效公告”),根据《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对决议生效公告中“一、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表述予以更正,更正后的表述如下:
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集合计划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表决权的93.502%,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集合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12000元,公证费7000元,合计为19000元,以上费用从本集合计划资产列支。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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