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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6-02 16:04:23 股吧网页版
广发资管核心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折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02

广发资管核心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份额折算的公告
广发金管家新型高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1 年 4 月 28 日成立。 管理人
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
导意见>操作指引》对本集合计划进行了公募化改造, 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签发《关于准予广发金管家新型高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
(机构部函【2021】 1174 号) ,准予广发金管家新型高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
行合同变更。
2021 年 5 月 18 日, 管理人发布《广发金管家新型高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合同变更的公告》。 本次合同变更自 2021 年 6 月 2 日起生效,广发金管家新型高
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更名为“广发资管核心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 根据《广发金管家新型高成长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公告》, 管理人将对本集合计划进行份额折算工作(以下简
称“折算” ) ,现将具体折算方案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方案
(一) 份额折算
本集合计划份额折算是在保持现有计划份额持有人资产总值不变的前提
下,改变本计划单位净值和持有份额的对应关系,重新列示集合计划资产的一
种方式。
假设折算当日,某持有人在折算前持有本集合计划 1000份,折算前单位净
值为1.3668元,持有人持有的资产净值(资产净值=持有份额*单位净值)为
1366.8元;折算后,单位净值变为1.0000元,该持有人持有份额变为1366.8
份,持有人持有的资产净值仍为1366.8元。
(二) 折算日(T 日): 2021年6月2日
(三) 折算对象:折算日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份额
(四) 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管理人将根据集合计划份额折算比例对持有人折算日登记在
册的计划份额实施折算。折算后持有人集合计划份额数将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
加,折算日本集合计划单位净值调整为1.0000 元,折算公式为:
集合计划份额折算比例=折算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折算日折算前登记在册
的集合计划份额总数
折算后持有人集合计划份额数=折算前持有人集合计划份额×集合计划份额
折算比例
折算后,持有人的计划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集合计划份额折算比例
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采用循环进位的方法分配因小数点运算引起的剩余份额。
集合计划份额折算后,集合计划资产净值没有变化,仅集合计划份额总额
与持有人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数相应调整,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也
未发生变化,份额折算对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影响。
(五) 折算结果公告日
2021 年 6 月 4 日(T+2 日),将对集合计划份额折算结果予以公告。集合计
划份额持有人可以自 2021 年 6 月 4 日(T+2 日)在推广机构查询原持有份额的
折算结果。
二、份额折算特别提示
(一) 折算次日显示资产虚减说明
折算次日(T+1 日,即2021年6月3日),因折算增加的份额在途且各推广
机构系统显示前一日单位净值(1.0000元),导致在途份额对应资产未完全计
入系统,从而引起资产虚减显示,但实际资产并未减少,敬请投资者留意。自
T+2日(2021年6月4日)起,本集合计划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及对应资产将正常显
示。
(二) 折算所得份额与原份额注册日期保持一致
例如:
1. 折算前,份额明细如下:
份额注册日期 份数
2019-8-1 1000.00
2021-2-1 5000.00
2. 折算后,份额明细变为(假设折算比例为1.3668):
份额注册日期 份数
2019-8-1 1366.80
2021-2-1 6834.00
如有疑问,敬请致电管理人或登录管理人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咨询电话:
95575,公司网站: www.gfam.com.cn。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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