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君得诚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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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3-19
国泰君安君得诚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目 录
一、集合计划托管协议当事人 4
二、集合计划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5
三、托管人对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6
四、管理人对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16
五、集合计划财产的保管 17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20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24
八、集合计划资产净值计算、估值和会计核算 26
九、集合计划收益分配 28
十、集合计划信息披露 29
十一、集合计划费用 31
十二、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32
十三、集合计划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33
十四、管理人和托管人的更换 34
十五、禁止行为 35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集合计划财产的清算 36
十七、违约责任 37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 37
十九、托管协议的效力 39
二十、其他事项 40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签订 41
附件:托管银行证券资金结算规定 44
中国证监会对国泰君安君得稳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本集合计划批
鉴于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 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国泰君安君得诚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的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国泰君安君得诚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 人;
为明确国泰君安君得诚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和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国泰君安君得诚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集 合计划合同”或“《集合计划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 若有抵触应以集合计划合同为准。
一、集合计划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管理人(也可称资产管理人)
名称: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381号409A10室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设立日期:2010年8月2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631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 存续期限:永久存续 联系电话:38676999
(二)托管人(也可称资产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银行)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518040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成立时间:1987年4月8曰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52. 2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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