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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3-2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银香港全天候中国高息债券基金产品资料概要(2017/03/24)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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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内地销售使用)
产品资料概要
中银香港盈荟系列-
中银香港全天候中国高息债券基金
2017年3月
发行人︰中银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BOCHK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本基金为香港互认基金。
本概要仅供中国内地发售使用。
本概要提供中银香港全天候中国高息债券基金的重要资料。
本概要是销售文件的一部分,并必须与中银香港盈荟系列-中银香港全天候中国高息债
券基金招募说明书一并阅读。
请勿仅凭本概要作投资决定。
资料概览
基金管理人: 中银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BOCHK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受托人: 中银国际英国保诚信托有限公司
BOCI-Prudential Trustee Limited
保管人: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Bank of China (Hong Kong) Limited
内地代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类别: 债券型基金
交易频率: 每交易日
基础货币:
在内地发售的份额类别:
人民币
A1 (人民币) 类
收益分配政策: 每季(即三月、六月、九月及十二月)宣布及分配收益, 或
由基金管理人酌情决定。
全年经常性开支比率: A1(人民币)类﹕1.40%*
*经常性开支比率根据该份额类别在截至2016年12月
30日期间的费用计算, 每年均可能有所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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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财政年度终结日: 6月30日
申购限额、赎回限额及最低持有份额限制:
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名义持有人层面)而言, 本基金在内地销售的A1(人民币)类份额类
别的最低申购金额、最低持有额、最低赎回要求如下:
A1(人民币)类 单位: 人民币
最低申购金额 10,000
最低持有额 10,000
最低赎回金额 10,000
对内地投资者而言, 本基金的A1(人民币)类份额的最低申购金额、最低持有额和最低
赎回要求由内地代理人或内地销售机构设置, 内地投资者应向内地代理人或内地销售
机构进行查询。
本基金是什么产品
中银香港全天候中国高息债券基金(“ 本基金”)是由香港法律监管的中银香港盈荟系列
伞子单位信托基金的子基金。
目标及投资策略
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通过主要投资于以人民币或其他货币计价的固定收益及债务证券
(在下文的投资目标及政策中统称为“ 债务证券” ), 提供长期资本增值及人民币收益。
本基金亦可能投资于人民币存款。
为实现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直接投资于一个由中国境外发行及买卖的债务证券组成的
管理资产组合。
本基金亦将投资于其他获香港证监会认可, 并借助“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直
接投资于中国内地证券市场的基金(“ RQFII基金” ), 间接投资于中国内地证券市场上
市或买卖的债务证券。相关债务证券可能在中国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在中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买卖。对RQFII基金的投资总计不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在RQFII基金中
的投资将主要集中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RQFII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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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其至少70%的资产净值投资于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及/或台湾的政府或政府
支持机构发行的, 或位于上述地区或在上述地区产生大部分收益或开展重大业务/经
济/运营活动的上市或非上市企业发行的债务证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将投资于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务证券及非人民币计价的债务证券。就非人民币计
价的债务证券而言,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下文的投资配置(依据货币投资), 积极地进行
货币对冲, 将非人民币货币风险与人民币对冲。 基金管理人亦可积极对冲任何债务证
券的利率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利用衍生工具(如掉期、期货及可交割与不可交割远期货
币合约)进行货币及利率对冲。 本基金将不会出于投资目的而投资于衍生工具。 本基金
不会出于任何目的而投资于结构性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本基金可以随时将其超过50%的资产净值投资于较高收益的非投资级债务证券及未评
级债务证券。然而, 为降低对手方风险, 本基金不会将其超过10%的资产净值投资于由
任何被评级为非投资级及/或未评级的单一国家(包括该国的政府及公共或地方机构)发
行或担保的证券。
“非投资级” 指标准普尔给予的BB+或以下、穆迪给予的Ba1或以下的信贷评级或由
某家国际认可评级机构给予的同等评级。在挑选未评级债务证券时, 基金管理人可采
用其内部信用评级来确定信用质量。
本基金的投资(按货币投资)将配置如下:
i. 至少70%的资产净值投资于人民币计价及结算的投资(包括以人民币计价的集合
投资计划)及/或以其他货币计价并与人民币对冲的投资;
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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