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指数基金-产品数据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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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9-17
恒生指数基金-产品数据概要(仅供内地销售使用)
产品资料概要
恒生指数基金
2018 年 9 月
发行人: 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为香港互认基金。
本概要仅供本基金于中国内地的销售使用。
本概要提供有关恒生指数基金 (“ 本基金” ) 的重要资料。
本概要是销售文件的一部分,并必须与恒生精选基金系列 – 恒生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一起阅读。
请勿单凭本概要而投资于本基金。
资料一览
基金管理人: 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人和基金登记机构: 汇丰机构信托服务(亚洲)有限公司
内地代理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报价货币: 港元
份额类别的计价货币: A 类份额* 港元
M 类人民币(对冲)份额 人民币
相关指数: 恒生指数
交易频密程度: 每个工作日 15:00 前**
收益分配政策:
A类份额
A类份额为派息份额, 可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管理人将于
每年12月份决定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案, 确定是否从本基
金的资本中作出当期收益分配以及具体的收益分配方案。
A类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内地投资者可选择现金分红或者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A类份额默认的收
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
A类份额的可分配净收益指A类份额应获得的本基金的净
投资收入(即基金投资所得的股息收入及利息收入并扣除
费用及支出), 已变现/未变现的净收益/亏损(如有)不包括
在内。 于一个财政年度终结时已累计的 “ 可分配净收益”,
却未于该财政年度终结时宣布及支付股息将会被计入下
一个财政年度的“ 资本” 。
从资本中做出收益分配相当于从投资者原本的投资中或
从原本的投资应占的任何资本收益中退回或提取部分金
额。 任何该等分配均可能导致份额净值实时减少。
M 类 人 民 币 ( 对
冲)份额
将不作任何收益分配, 该基金份额类别所获得的任何收益
都将累积反映在基金份额的价格上。
最低申购金额(整笔投资额): 由基金管理人、 内地代理人及内地销售机构决定并公告。
全年经常性开支比率*** A 类份额 1.15%
M 类人民币(对
冲)份额
1.15%
2017 年度的跟踪偏离度**** A 类份额 -1.78%
预估的年度跟踪偏离度***** M 类人民币(对
冲)份额
2.55%
本基金财政年度终结日: 12 月 31 日
* 目前 A 类份额尚未在内地发售, 具体的发售时间将在后续公告中载明。
** 本基金内地销售的工作日是指内地销售机构接受办理内地投资者申购、 赎回、 转换等业务的日期, 具体一般为上海
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香港交易日。 请参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所载的“ 工作日” 之定义。
*** A 类份额的经常性开支比率是根据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半年间的年度化经常性费用计算, 并以其占本基金于该期
间内的平均资产净值的百分比表示。 它包括了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及受托人的费用。 由于 M 类人民币(对冲)份额为新
成立的基金份额类别, M 类人民币(对冲)份额的经常性开支比率为基金管理人根据已推出并具有类似费用结构的其他
份额类别的资料就各份额类别 12 个月期间的开支及平均资产净值作出的最佳估值。 实际比率可能会与预估数值不
同。 请分别参阅本基金的基金说明书及特别条款内“ 收费及支出” 一节以了解详情。 此比率每年均可能有所变动。
**** A 类份额数据为 A 类份额于 2017 年度的实际跟踪偏离度。
***** 由于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还没有已发行的 M 类人民币(对冲)份额, 因此未能提供该等基金份额于 2017 年度的跟
踪偏离度, 故 M 类人民币(对冲)份额的跟踪偏离度仅属预估数值。
本基金是什么产品﹖
本基金是恒生精选基金系列内的基金, 该系列现时是以伞子基金形式在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 ﹚注册
成立的单位信托基金。
它是一只指数基金。
目标及投资策略
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通过主要投资于恒生指数(“ 该指数” )的成份股, 以尽量取得接近该指数于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 )每个上午及下午交易时段的总回报表现(扣除预扣税)。
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主要采用全面追踪策略, 以使本基金资产由该指数的成份股或该指数的期货合约组成, 并且会参照
指数成份股在该指数中的比重。 为了尽量增加资产管理的效率, 减低交易成本及追踪错误, 本基金也可通过其
他指数追踪策略或金融工具(例如期货合约)投资于该指数, 从而提供给本基金大体上反映该指数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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