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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1 14:56:20 股吧网页版
恒生指数基金M类人民币(对冲)份额:2025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1


恒生精选基金系列 - 恒生指数基金(“本基金”)

此乃重要文件,务请投资者实时关注。如投资者对本文件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意见。
投资者请注意,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过往表现并不可作为日后表现的指引。投资者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详阅《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恒生指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所载详情,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对于内地投资者的特殊风险以及有关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系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内地公开销售的香港互认基金。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之修订

《招募说明书》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作出以下修订。以下修订构成《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并应与《招募说明书》一并阅读。
一、 对《招募说明书》之《关于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在内地销售的补充说明书》进行的修订

1. 将《关于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在内地销售的补充说明书》中对“A 类份额”的所有提述替
换为“A 类港元份额”

2. 将第十部分“对内地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之“11、基金说明书与补充说明书对内地投资者的适
用规则”部分下“(2)本基金未在内地销售的份额类别的相关内容”的内容全部删去并由下文取代:

“(2)本基金未在内地销售的份额类别的相关内容

本基金设 A 类港元份额、A 类美元份额、A 类澳元(对冲)份额、A 类人民币(对冲)份额、A1 类份
额、D 类份额、M 类人民币(对冲)份额、I 类份额及 Z 类份额。本基金内地销售的基金份额类别为 A
类港元份额和M类人民币(对冲)份额。因此本基金特别条款中关于A类美元份额、A类澳元(对冲)
份额、A 类人民币(对冲)份额、A1 类份额、D 类份额、I 类份额以及 Z 类份额的相关提述不适用于内
地投资者。

此外,本基金特别条款中关于每个交易日设两个交易时段、上午交易时段及上午截止时间的相关提述
不适用于内地销售的份额类别。”

二、 对《招募说明书》之《关于恒生指数基金的特别条款》进行的修订

1. 将“收益分配政策”一节标题为“派息份额”的分节全部删去并由下文取代:

“派息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酌情使用本基金的资本做出收益分配。

就A类港元 - 派息份额而言,现任基金管理人拟每年(如于每年12月)宣布收益分配。除非基金份额持
有人另有要求,否则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均会以作再投资方式申购更多份额。此等更多份额将于收益
分配支付当日(或如该日并不是交易日,则于紧接的下一交易日)以‘下午交易时段’(定义见下文)
每份额的申购价发行,并且将不会征收申购费或赎回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以书面通知基金管理
人,终止将其收益分配用作再投资。

就A类美元 - 派息份额而言,现任基金管理人拟每月宣布收益分配。本基金的每次收益分配(如有)将
会以现金形式支付。现金收益分配通常会在基金管理人宣布该收益分配后的一个日历月内以相关类别
基金份额的货币电汇支付给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涉风险及费用由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在得到香港证监会的预先批准及于发给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一个月的预先通知的
情况下修订以上收益分配政策。

投资者须注意,从资本中做出收益分配相当于从投资者原本的投资中或从原本投资应占的任何资本收
益中退回或提取部分金额。任何涉及从本基金的资本中做出收益分配的分派均可能导致本基金的份额
净值即时减少。

可向基金管理人及从网站www.hangsenginvestment.com*取得连续12个月期间的收益分配(如有)构
成资料(如从(i)可分配净收益及(ii)资本中所作收益分配的百分比)。”

2. 将“份额的发行”一节全部删去并由下文取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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