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瑞鸿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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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19
安信证券瑞鸿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安信证券瑞鸿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现将安信证券瑞鸿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国投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合计划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安信证券瑞鸿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换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安信瑞鸿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
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会议权益登记日为 2025 年 10 月 20 日,投
票表决时间自 2025 年 10 月 21 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14 日 17:00 止。2025 年
11 月 17 日,在本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集合计划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计票,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截至权益登记日 2025 年 10 月 20 日,本集合计划
总份额为 437,536,853.41 份,参与投票的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集合计划份额为 224,697,354.86 份,占权益登记日本集合计划总份额的51.36%,达到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条件,符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参加大会且有权表决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 224,697,354.86 份集合计划份额同意,0 份集合计划份额反对,0 份集合计划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集合计划份额占参加大会且提交有效表决票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对应的集合计划份额的 100%,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资产管
理合同》的约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费用从集合计划财产中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包括公证费 10,000 元、律师费 25,000 元,合计35,000 元。
二、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
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表决通过
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集合计划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备案手续。
三、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后续安排
1、赎回选择期
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对于原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计划份
额,管理人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5 日设置 5 个交易日的赎回选
择期。赎回选择期期间,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赎回本集合计划不收取赎回费。拟
赎回集合计划份额的投资者应在不晚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 15:00 前提交赎回申
请。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时间。
赎回选择期期间未赎回的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份额将默认结转为安信瑞鸿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在赎回选择期期间,由于需应对赎回等情况,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同意豁免《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
2、本集合计划变更管理人及转型变更的相关安排
赎回选择期结束后,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根据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本集合
计划的正式转型。本集合计划将自 2025 年 11 月 26 日起暂停办理赎回业务,并
启动办理变更管理人及转型变更的相关交接手续。管理人变更后,相关客户个人信息将转移至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信基金”)。安信基金承诺不会变更客户个人信息原有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继续履行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高度重视客户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主体权益,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3、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的开立
因登记机构将分别由 A 类份额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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