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海睿锐意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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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15
东海证券海睿锐意 3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期的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10 月 15 日
基金名称 东海证券海睿锐意 3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简称 东海海睿锐意 3 个月定开
基金主代码 97005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2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东海证券海睿锐意 3 个
公告依据 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
管理合同》(以下简称“集合计划合同”)、《东海证
券海睿锐意 3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等
申购起始日 -
赎回起始日 2025 年 10 月 17 日
本集合计划正在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东海证券海睿锐意 3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换管理人、托管人并变更注册为东海领航精选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本次开放期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放期间赎回业务正常办理。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时间
本集合计划本次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7 日-2025 年 11 月 13 日期间的工作日。
本次开放期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赎回业务正常办理。
2.2 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持有集合计划份额登记日期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且对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3 赎回的程序
1、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期内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赎回的申请。
2、赎回的款项支付
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者赎回申请生效后,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管理人及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赎回申请的确认
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
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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