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安丰九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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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19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银河安丰九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银河安丰九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相关约定,现将银河安丰九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持有人大会”或“会议”)的召开情况、表决结果、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情况
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银河安丰九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资产管理合同并转型为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
会议表决投票起止时间为自 2025 年 2 月 17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13 日 17:00
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计票时间
为 2025 年 3 月 17 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银河安丰九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简称《公告》)。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由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
在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 2025 年 2 月 17 日,权益登记日本集合计
划总份额为 36,061,063.34 份。经统计,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及授权他人代表
出具书面意见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所代表集合计划份额为 18,097,097.00 份,占权益登记日集合计划总份额的 50.18%,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集合计划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的规定的及《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开会方式)的召开条件。
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所代表的集合计划份额为 18,097,097.00 份,占参加会议的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比例为 100%;反对票所代表的集合计划份额为 0 份,占参加会议的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比例为 0%;弃权票所代表的集合计划份额为 0 份,占参加会议的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比例为0%。
同意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案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占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且有表决权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份额的 100%,达到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且有表决权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 7,000 元,律师费 14,400 元,合计 21,400
元,由管理人承担。
二、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即 2025 年 3 月 17 日)起
生效,并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另有要求除外)。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表决事项为管理人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在规定媒
介上刊登的《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银河安丰九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一《关于银河安丰九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资产管理合同并转型为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
三、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议案,银河安丰九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资产管理合同并转型为
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四、备查文件
1、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银河安丰九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银河安丰九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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