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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1 09:09:19 股吧网页版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海证券海鑫尊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1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海证券海鑫尊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

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 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海证券海鑫尊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东海证券海鑫尊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或“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集合计划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5年4月16日起至2025年5月16日17:00止。会议审议了《关于东海证券海鑫尊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换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东海润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与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资产管理合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海证券海鑫尊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2025年5月19日,由集合计划管理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集合计划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统计了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

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4月15日,参加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共计1,459,829.21份,占权益登记日集合计划总份额2,115,314.49 份的69.01%,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资产管理合同》中规定的有关集合
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条件。

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集合计划份额为1,459,829.21 份,反对票所代表的集合计划份额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集合计划份额为0份。同意票所代表的集合计划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集合计划份额的100%, 达到参加本次会议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的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上述费用由集合计划管理人自有资金承担。

二、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及《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5月1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东海证券海鑫尊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换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东海润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集合计划管理人将自该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后续安排

1、本集合计划变更管理人及转型变更的相关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议案通过后,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根据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本集合计划的正式转型。本集合计划将于2025年5月22日起暂停申购、2025年5月26日起暂停赎回,并启动办理变更管理人及转型变更的相关交接手续。自本公告日起至2025年5月26日(不含)之前,原份额持有人单笔赎回份额不受限制。

2、《东海润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在变更管理人及转型变更的相关交接手续办妥后,《东海润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时间届时将由东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基金”)另行发布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看。

东海润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东海润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5个工作日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申购与赎回的具体安排以东海基金网站(https://www.donghaifunds.com/)公告为准。投资者届时可登录东海基金网站查询详细信息。

《东海润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由于技术系统、数据传输等原因,可能存在投资者在原销售机构暂时查询不便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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