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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03 07:32:4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并修改资产管理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3

关于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延长存续期限并修改资产管理合同的

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投资者,在切
实保护现有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国投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安
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经与托
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本集合计划延长存续期
限至2025年6月5日,并对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进行相应修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延长存续期限方案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由“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3年。”延
长为“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2025年6月5日。本集合计划自2025年
6月5日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

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特指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
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变更后的《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
理合同》生效日,即2021年12月6日。

二、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修改

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修改详见附件。资产管理合同的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本集合
计划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本集合计划延长存续期限事宜及资产管理合同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公司将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于本公告发布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在规定网站登载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
概要。

三、本集合计划每日开放且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若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不同意延长存续期
限事宜的,可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自行通过本集合计划销
售机构办理赎回所持有的本集合计划份额的相关事宜。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
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更新》《安信资管天利宝
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相关资料。

2、本公告所述的“基金”也包括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
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完成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产品。

3、风险提示: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
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
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4、客户服务热线:95517。

5、公司网址:www.axzqzg.com。

特此公告。

附件:《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修改对照表》

国投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

附件: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三、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三、安信资管天利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

(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或“集合计划”)由安 简称“本集合计划”或“集合计划”)由安信证券天利宝

信证券天利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安信证券天利宝集合

第 一 部 分 安信证券天利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原集合计划”)由原管理人

前言 “原集合计划”)由原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投证券股份有

公司依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 限公 司)依照《证 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

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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