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1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上海证券弘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24年第2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9

上海证券弘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024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24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2024 年 7 月 19 日
上证弘利 2024 年第 2 季度报告
第 2页 共 13页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上证弘利
基金主代码 97012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 月 11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1,525,842.25 份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追求集合计划财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在资产配置策略的基础上, 通过固定收益
类品种投资策略构筑债券组合的平稳收益, 通过积极的
转债类资产投资策略追求资产的增强型回报, 同时合理
的控制组合回撤风险力争获取稳定持续的收益。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研究中国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资本市场的
变化, 充分考虑经济环境的运行、 政策导向、 资产类别
的风险收益等因素, 采取“自上而下” 的方法在各类债
券及带有权益属性的转债之间进行稳健的大类资产配
置, 并采取对组合久期的控制、 债券类别配置、 个券选
择等积极的投资策略, 获取组合净值的长期稳定增长。
2、 固定收益品种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采取久期策略、 信用债投资策略、 可转债
投资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发掘和利用市场失衡提供的投资机会, 以实现组合增值
的目标。
(1) 久期策略
通过对 GDP、 物价、 就业以及国际收支等主要经济变量,

上证弘利 2024 年第 2 季度报告
第 3页 共 13页
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 预判财政政策、 货币政
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 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
化趋势及结构。 在此基础上, 预测债券收益率水平变动
趋势。
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最重要的指标。 本集合计划基
于对市场利率变化的预期调整组合久期: 预期市场利率
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久期; 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
高组合久期; 通过久期的调整来控制市场风险, 增加投
资收益。
(2) 收益率曲线策略
在组合剩余期限确定的基础上, 结合对收益率曲线形态
的变化预期采用哑铃型或梯型或子弹型投资策略, 在长
期、 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 以从长、 中、 短期债
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 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企业债券类证券(包括企业债、 公司债、 可分离债的债
券部分) 是获得较高投资收益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也是
本集合计划在力争在低风险下获取较高收益时采取的一
种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 将密切关注企业
债券类证券的市场动态和影响债券信用利差水平变化的
众多因素, 稳健、 适时、 合理、 有效地运用企业债券类
证券投资策略。 具体来看, 一是票息策略, 即信用债券
作为基础资产配置的一部分, 以获取较高的票息收入,
二是信用利差策略, 挖掘行业信用利差的变化, 获取信
用利差收窄带来的资本利得收益, 三是回购套利策略,
即利用资金成本低于票息获取息差收益的策略。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主体评级或债项评级 AAA 的信用债券
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本集合计划信用债资产的 50%; 投资
于主体评级或债项评级 AA 的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高
于本集合计划信用债资产的 50%。
本集合计划所指信用债券是指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 短
期融资券、 商业银行金融债券、 商业银行次级债、 可转
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资产支持证券等除
国债和央行票据之外的、 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
工具。 主体评级或债项评级参照评级机构(中债资信除
外) 评定的最新评级。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